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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商标注册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作者:衢州祥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6 08:49:21

商标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很多企业虽然很重视知识产权,但对商标注册的流程、商标注册的费用都不是很了解,而且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容易犯错误,那么衢州商标注册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1、产品已经投入了市场才去注册商标我国的商标是先注册的原则,商标如果没有经过商标注册是不受《商标法》的保护,只是使用不注册是没有商标专用权的,一旦被人抢注了商标,或是被人投资商标侵权,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注册商标还是要尽早,这是对商标品牌的负责,也是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做好铺垫工作。

2、只考虑到商标的使用问题商标是有使用价值的,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只考虑到商标注册的实用性,商标有价值需要长时间的累积。

3、认为注册一个商标后任何产品都能使用注册商标并不是所有的产品和服务都可以使用的,商标的专用权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的。商标权不能超出范围随意地使用商标,如果超过后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申请商标注册前不进行商标查询很多企业或个人无论在注册国内商标,还是注册国际商标,都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直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而不进行实现的相同或者近似商品查询工作。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因为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而被驳回。

5、认为知识产权工作每一步都亲力亲为才能够更省钱有很多刚开始接触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工作时,都会自以为这个知识产权办理的手续就像生活服务一样易懂、易办理。其实,这是不尽然的。如果申请人是有专门的学过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的,那到是另当别论。

6、申请人认为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态度不用着急许多国内商标申请人对于国际商标的注册,认为国内商标已经是注册成功了,国际商标注册就不用紧张了,可以等等在注册。因为这种态度而迟迟为申请注册。其实,其实道理都很明显的,商标保护是具有局域性的。  

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第四十五条使用注册商标,其商标注册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可以并处罚款。

第四十八条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第四十九条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减轻商标申请人负担,为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特简化以下部分商标申请材料和手续。   

一、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地方受理窗口直接办理除转让、移转以外的申请事宜时,不再要求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在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时,申请人可提交登记机关变更核准文件复印件或登记机关官方网站下载打印的相关档案作为变更证明文件。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申请的,只需在一份变更申请中提交变更证明文件,其他变更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变更证明文件所在变更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三、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更正申请的,只需在一份更正申请中提交更正证明文件,其他更正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更正证明文件所在更正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四、在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时,不再要求提交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该中文译文不再要求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 

在申请的实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了获得更适合的对比文件,审查员应当对申请进行补充检索:

1、申请人修改了权利要求,原先的检索没有覆盖修改后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

2、申请人澄清了某些内容,使得原先的检索不完整、不准确;

3、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以前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

4、审查意见的改变使得已经作出的检索不完整或者不准确而需要增加或者改变其检索领域的。

在复审后的继续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也应当进行补充检索。

此外,对于本章第4.2节(2) 中所述的可能构成抵触申请的指定中国的国际专利申请文件,在对申请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前,应当通过补充检索查看其是否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并作出了中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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